我不想被人说是又当又立,但我真的需要手机。
在实际需求和尊严之间,我选择用围巾包着脑袋只露出一双眼睛,哐哐砸他家大门。
没事的没事的,没事的!!!
他应声开了门,和昨晚一样西装革履的。我接过手机,随口问他是不是今天又要出门,他说今天的待办事项只有和我见面这一项。
“那你穿得跟要去参加股东大会一样干嘛?”
“你说的要我穿得正式点。”
诶不是,woc。
我脚趾扣地,视线乱瞟,“伤好点没?”
他揉揉眼睛,倚在门框上,“应该吧。”
“好没好自己不知道?”
“无法做出专业判断。”
看他神情困顿,我又问:“该不会昨晚想着今早要和我见面激动得整完没睡吧?”
真是够了我这贫嘴!!!
“差不多,”他竟然点头了,“我怕睡着了没听到敲门声。”
“不需要!再见!”又是一阵猫挠似的触感爬过我的脊椎,我把手机揣进口袋里飞奔下楼,“本人类要投入社会了!”
不行不行不能反复回味这个场景,想点别的吧。哦对,手机最重要的功能是联络,我该联络谁呢……
好家伙,我把纪元海的电话号码整忘了。那天到了教室就满脑子好热,察觉到的时候,那串电话号码已经糊成一团蓝色了。
这么看来母亲说的也不算错,我确实有点子白眼狼,人不在眼前就想不起来和他相关的事。
虽然痛失帅哥联系方式,但也没关系,毕竟我可是星期天能跟他独处一室的人——不对等下,他怎么又在车上。
这次纪元海坐在后排,还是戴着耳机看着窗外沉思的模样,没注意到我。我躲在人群后面,站在最靠近前门的地方。
有点奇怪,为什么最近总能在车上见到他?
如果他也是每天这个时候坐这班车的话,就他这个萝卜地里种大葱级别的存在感,我以前不可能不注意到他,但在我认识他之前确实从未在车上见过他,仿佛他是上上个星期忽然生成在我的世界里的一样。
不过也有可能,就像是认识一个新词后,感觉生活中哪哪儿都是那个词一样的效应?人比较容易注意到已有概念的东西,是这样的吧?